紫杉醇(4)
不良反应
表现及处理方法
常见的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潮红﹑心动过速等。
为避免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本品治疗前应先给予相应处理:治疗前应用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和H2受体拮抗剂进行预处理。
骨髓抑制:是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贫血、感染等。
中性粒细胞减少与给药剂量相关,且可恢复至正常。
心血管毒性:低血压、无症状的短时间心动过缓、肌肉关节疼痛、心电图异常等。
血压下降、心动过缓等指征的改变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也无需终止治疗。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黏膜炎等。
如果出现胃肠道反应,应及时告知医生,以便进行对症治疗,如服用止吐药物等,同时需注意饮食调理。
注射部位反应:外渗、注射部位的局部水肿、疼痛、硬结、红斑、压痛、皮肤变色、浮肿等。
目前对于外渗没有特殊的治疗。为防止外渗,建议在输注过程中密切监测输注部位可能发生的渗漏。
皮肤反应:脱发、瘙痒、皮疹、指甲异常等。
皮肤症状通常在数天后能自行缓解,或仅需对症处理。
疲劳/乏力。
若出现疲劳乏力的现象,建议补充营养,并及时复查血常规,以便进行对症治疗。
肌肉痛/关节痛:关节痛、肌肉骨骼痛和肌肉痛。
肌肉痛/关节痛常为一过性,几天后可恢复。
少见的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呼吸困难、低血压、血管神经性水肿、全身性荨麻疹等。
出现严重过敏性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并使用抗过敏药物进行对症治疗。
眼睛疾患和视觉障碍:轻度视力模糊等。
轻度视力模糊的症状表现均为一过性,可自愈。
罕见的不良反应:
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
对于高危患者,建议发现症状后立即进行经验性抗菌药物治疗。
肾功能:轻度肌酐升高。
建议复查肾功能,以排查是否为化疗导致的肾功能损害,并进行对症治疗。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调整化疗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