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具有生育能力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应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1个月内使用有效避孕方法。与本品合并给药可能降低激素避孕药的浓度,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1个月内使用其他的避孕方法。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应在开始本品治疗之前接受妊娠检测。
孕妇
妊娠期女性接受本品治疗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如果在妊娠期间服用本品,或者患者在服药期间怀孕,应告知患者其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哺乳期
暂无人乳中本品或代谢物、对母乳喂养幼儿的影响或者对乳汁产量的影响的数据。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中,并且母乳喂养幼儿可能发生不良反应,所以,建议在本品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1个月停止哺乳。
生育力
本品尚未进行动物和人体生育力毒性研究。
肝功能不全
对于轻度或中度(Child-Pugh A或B)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
艾伏尼布片在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C)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尚不明确。对于预先存在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在开始使用艾伏尼布片治疗之前,应考虑其风险和潜在获益。
肾功能不全
对于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eGFR ≥ 30 mL/min/1.73m2,MDRD)的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
艾伏尼布在患有重度肾功能损害(eGFR < 30 mL/min/1.73m2,MDRD)或需要透析的肾功能损害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尚不明确。对于预先存在重度肾功能损害或需要透析的患者,在开始使用艾伏尼布片治疗之前,应考虑其风险和潜在获益。
老年人
老年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儿童
尚无本品用于18岁以下患者的临床研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