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
1、成人通常口服剂量为200mg,每天一次,空腹服用。
剂量可以根据病人的情况而减少。
2、据报道,餐后给药时,血药浓度和AUC(用药时药物曲线下面积)会降低。
为避免饭后影响,应避免在饭前1小时和饭后2小时之间服用该药。
3、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生不良反应,应根据以下标准撤消药物,减少剂量或停止使用。
因不良反应而减少的剂量应限制在两个步骤。
减少药物的剂量阶段
阶段 |
剂量 |
通常剂量 |
200mg |
1个步骤的减少 |
150mg |
2个步骤的减少 |
100mg |
3个步骤的减少 |
50mg |
4个步骤的减少 |
停药 |
不良反应 |
程度 |
剂量减少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计数<500/mm3,持续7天以上 |
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mm3或恢复到基线。
重新开始给药后,按断药前的剂量给药。
如果重新给药后出现复发,应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1,000/mm3或恢复到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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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减少症 |
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 |
停药直至血小板计数>50000/mm3或恢复到基线。
恢复后重新开始给药后,应按断药前的剂量给药。
如果重新开始后再次发生,应停药直至血小板计数≥50,000/mm3或恢复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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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血 |
血红蛋白水平低于8.0g/dL,需要输注红细胞 |
停药直至血红蛋白水平至少为8.0g/dL或恢复到基线。
恢复后重新开始给药后,应按断药前的剂量给药。
如果重新开始后再次发生,应停药直至血红蛋白水平恢复到≥8.0 g/dL或基线。 |
非血液学毒性 |
≥3级 |
停药直至恢复到1级或低于1级或基线。
恢复后重新开始给药后,应按断药前的剂量给药。
如果重新开始后再次发生,应停药,直到恢复到1级或低于或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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