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本品治疗前, 必须使用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液体活检或肿瘤组织活检) 确认METex14 跳跃突变。 建议仅对无法获得肿瘤活检的患者,检测血浆标本中是否存在 MET基因外显子 14 跳跃突变。如果血浆样本中未检测到突变,则重新评价使用活检进行肿瘤组织检测的可行性。
-推荐剂量为450 mg(2片),每日一次,与食物同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告知患者每天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本品,应整片吞服,请勿咀嚼、压碎或掰开片剂。吞咽固体有困难的病人可以将药片分散在水中。
-如果距离下一次服药不足8小时,建议患者不要补服漏服剂量。
-如果在服用一剂本品后发生呕吐,建议患者在计划时间进行下一次服药。
-特泊替尼治疗不良反应的推荐减剂量为225mg,每日口服一次。
-对每日一次口服225mg特泊替尼不能耐受的患者永久停用特泊替尼。
-针对不良反应的特泊替尼推荐剂量,见表1。
表1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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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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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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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质性肺疾病(ILD)/肺部炎
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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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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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怀疑 ILD,则暂时停用本品。
如果确诊 ILD,则永久停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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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
/ 或 天 门 冬氨 酸 氨基 转 移 酶(AST)升高,不伴总胆红素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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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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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停用本品,直至 ALT/AST 恢复至基线水平。
如果在7天内恢复至基线水平,则以相同剂量恢复本品治疗;否则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本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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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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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停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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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 和/或 AST 升高,在无胆汁淤积或溶血症的情况下伴总胆红素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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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 和/或AST大于3倍ULN,且总胆红素大于2倍 U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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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停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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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胆红素升高,不伴ALT和/
或AST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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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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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停用本品,直至胆红素恢复至基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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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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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7天内恢复至基线水平,则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本品治疗;否则永久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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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酶或淀粉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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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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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使用本品,直到≤2级或基线。
如果在14天内恢复到基线或≤2级,则减少剂量恢复使用本品;否则永久停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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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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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停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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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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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或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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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停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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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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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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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剂量水平不变。如果无法耐受,考虑暂时停用本品,直至恢复,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本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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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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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停用本品,直至恢复,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本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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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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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停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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