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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使用本品前必须妊娠检验结果阴性并采取可靠的措施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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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性骨髓瘤的推荐起始剂量:
-每天4mg,每天1次。28天为1个疗程,每疗程的第1~21天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
-每天5mg,每天1次。28天为1个疗程,每疗程的第1~21天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
-多发性骨髓瘤:血液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当中性粒细胞计数至少为500 / mcL,血小板计数至少为50,000 / mcL时,多发性骨髓瘤(MM)患者开始一个新的泊马度胺周期。
泊马度胺对MM患者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见表1。
表 1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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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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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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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性粒细胞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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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C低于500 / mcL或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大于或等于38.5°C, ANC低于1000 / 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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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本品治疗,每周检测全细胞计数。直到ANC大于等于500 / 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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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泊马度胺治疗,剂量比之前减少1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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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ANC再次低于500 / 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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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本品治疗,直到ANC大于等于500 / 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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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泊马度胺治疗,剂量比之前减少1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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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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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25000 / 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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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本品治疗,每周检测全细胞计数。直到血小板计数大于50000 / 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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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泊马度胺治疗,剂量比之前减少1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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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血小板再次低于25000 / 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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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本品治疗,直到血小板计数大于50000 / 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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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泊马度胺治疗,剂量比之前减少1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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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能耐受每日一次1毫克,则永久停用泊马度胺。
ANC: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卡波西肉瘤:血液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当中性粒细胞计数至少为1000 / mcL,血小板计数至少为75000 / mcL时,KS患者开始一个新的泊马度胺周期。
泊马度胺对KS患者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见表2。
表 2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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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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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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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性粒细胞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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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mcL≤ANC<1000 / 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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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循环的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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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本品治疗,直到ANC大于等于1000 / 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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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泊马度胺治疗,剂量与之前相同。
在循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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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使用当前剂量的泊马度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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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C<500 / 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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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本品治疗,直到ANC大于等于1000 / 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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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泊马度胺治疗,剂量与之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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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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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C小于1000 / mcL,单次发热大于等于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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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ANC小于1000 / mcL,持续温度大于等于38°C 1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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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本品治疗,直到ANC大于等于1000 / 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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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泊马度胺治疗,剂量比之前减少1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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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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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 mcL≤血小板<50000 / 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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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循环的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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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本品治疗,直到血小板计数大于50000 / 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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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泊马度胺治疗,剂量与之前相同。
在循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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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使用当前剂量的泊马度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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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C<25000 / 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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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停用泊马度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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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能耐受每日一次1毫克,则永久停用泊马度胺。
ANC: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对于血管性水肿、过敏反应、4级皮疹、皮肤脱落、大疱或任何其他严重皮肤反应,永久停用泊马度胺。
-对于其他3级或4级毒性,在医生的判断下,当毒性消退至小于或等于2级时,暂停治疗并重新开始治疗,剂量比先前少1mg。
避免与强CYP1A2抑制剂同时使用泊马度胺。如果同时使用强CYP1A2抑制剂是不可避免的,减少泊马度胺剂量至2mg。
在血液透析日透析程序完成后服用泊马度胺。
-对于需要透析的严重肾功能损害的MM患者,将推荐剂量减少至每日口服3mg。
-对于需要透析的严重肾功能损害的KS患者,将推荐剂量减少至每日口服4mg。
-多发性骨髓瘤:
对于伴有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的MM患者(Child-Pugh A或B),将推荐剂量减少至每日口服3mg。
对于合并严重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C)的MM患者,将推荐剂量减少至2mg。
-卡波西肉瘤
对于伴有轻度、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A、B或C)的KS患者,将推荐剂量减少至每日口服3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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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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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吞下整粒胶囊。不要打碎、咀嚼或打开胶囊。泊马度胺可在进食或不进食时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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