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2)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对头孢吡肟或L-精氨酸过敏者禁用。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抗菌素有即刻过敏反应者禁用。
慎用情况
过敏体质者慎用。
2个月以下婴儿慎用。
孕妇慎用。
哺乳期妇女慎用。
胃肠道疾患(尤其是肠炎患者)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
动物生殖毒性试验和致畸试验表明头孢吡肟无致畸和胚胎毒性,但尚无本品用于孕妇和分娩时妇女的足够和有良好对照的临床资料。因此,孕妇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哺乳期女性
头孢吡肟在人乳汁中有极少量排出(浓度约0.5μg/ml),考虑到对乳儿的潜在影响,头孢吡肟用于哺乳期妇女应谨慎,用药期间建议停止哺乳。
儿童
对2月龄以下儿童使用本品应谨慎。儿童深部肌肉注射的经验有限。必须在医生指导下和成人监护下使用。
对于肾功能不全的儿童患者,由于经肾脏排泄是头孢吡肟在儿童患者体内的主要消除途径,所以此人群在使用本品时,应考虑调整给药剂量。
老人
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使用一般推荐剂量,其疗效和安全性与其他成年患者相似。
肾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计划,由于老年人更容易出现肾功能不全,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该慎重选择剂量,并应对其肾功能进行监测。
不良相互作用
和多数β-内酰胺抗生素一样,由于药物的相互作用,头孢吡肟溶液不可加至甲硝唑、万古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或硫酸奈替米星、氨茶碱溶液中。
头孢吡肟浓度超过40 mg/ml 时,不可加至氨苄青霉素溶液中。如有与头孢吡肟合用的指征,这些抗菌素应与头孢吡肟分开使用。
本药与氨基糖苷类如庆大霉素、抗肿瘤药如卡铂或强利尿剂如呋塞米等同用,可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需要谨慎联合。
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用药前请咨询医生,并将您所有已确诊的疾病及正在接受的治疗方案告知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