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炔诺孕酮宫内节育系统(2)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已知或怀疑妊娠者禁用。
过去3个月内有感染性流产者禁用。
现患盆腔炎或盆腔炎复发者禁用。
下生殖道感染者禁用,有增加感染易感性的状况时禁用。
产后子宫内膜炎者禁用,子宫或宫颈恶性病变者禁用,不明原因的异常子宫出血者禁用,先天性或获得性子宫异常,包括使宫腔变形的肌瘤者禁用。
宫颈炎禁用,宫颈发育异常者禁用。
孕激素依赖性肿瘤者禁用。
急性肝脏疾病肝肿瘤者禁用。
对有效成分或辅料过敏者禁用。
慎用情况
偏头痛、局灶性偏头痛伴有不对称的视力丧失或有短暂性脑缺血者慎用。存在特别严重头痛的情况慎用。
黄疸慎用。
血压明显增高慎用。
严重的动脉性疾病如卒中或心肌梗死慎用。
有先天性心脏病或有感染性心内膜炎危险的瓣膜性心脏病的情况慎用。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由于处于怀孕状态,没有避孕的需求,不适合使用,另外也不能用于可疑怀孕的情况。
如果妇女在使用本品期间发生妊娠,建议取出本品,因为任何宫内节育系统留置宫腔可能增加流产和早产的危险。
取出本品或探查宫腔可能造成自然流产。如果不能很容易地取出宫内节育系统,可以考虑终止妊娠。
如果妇女希望继续妊娠而该系统又不能取出,则应该将这些危险及婴儿早产的可能结果告知该妇女。必须密切监测该类妊娠过程。应该除外异位妊娠。应嘱咐妇女报告提示有妊娠并发症的所有症状,如伴有发热的痉挛性腹痛。
因为宫腔内给药,并且局部激素暴露,要考虑到胎儿有可能发生女婴男性化。由于本品避孕的高效性,对于使用本品情况下的妊娠结果的临床经验有限,但应告知妇女,迄今,还没有因持续使用本品至妊娠足月而引起出生缺陷的证据。
哺乳期女性:大约0.1%的左炔诺孕酮可通过乳汁转移给婴儿,但置入宫腔内的本品所释放的剂量不太可能对婴儿造成危害。哺乳期女性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老人:尚未对65岁以上女性使用本品进行系统研究,由于65岁以上女性已经绝经,没有避孕的需求,且子宫出现萎缩,故不适宜放置此节育系统.
儿童:尚无初潮前使用曼月乐的相关适应证,不适合使用。
不良相互作用
禁止联用
暂无研究明确表示本品使用期间的联用禁忌。
谨慎联用
使用此节育系统期间,尽量减少与其他避孕药联合使用,例如屈螺酮炔雌醇、炔雌醇环丙孕酮去氧孕烯炔雌醇等,以免体内激素过量,加重恶心、呕吐、头晕等不良反应以及血栓形成风险。具体情况请咨询医生,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用药。
孕激素的代谢可能受同时使用的已知能诱导或抑制药物代谢酶,特别是细胞色素P450酶系的物质的影响而增加或下降。
苯妥英、巴比妥酸盐类、扑米酮卡马西平利福平奥卡西平托吡酯、非氨酯、灰黄霉素和含有圣约翰草(金丝桃)的草药制剂会使左炔诺孕酮清除率增加,血药浓度下降。
氟康唑伊曲康唑酮康唑伏立康唑、维拉帕米、克拉霉素、红霉素、地尔硫卓和葡萄柚汁等强效和中效CYP3A4抑制剂可抑制左炔诺孕酮清除,导致血清浓度升高。
这些药物对本品避孕效果的影响尚不清楚,但因本品作用机制是子宫局部性的,故不认为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百科内容仅供医学科普使用,不能作为诊断治疗依据,具体请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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